青苹果商务调解获国家商标局注册及国家版权局登记备案

一桩华丽的商务调解案 ——箭在弦上的投标案温柔着陆,挽救供应商近4000万元的中标合同得以履行

发表时间:2022-03-03 23:10

一桩华丽的商务调解案

——箭在弦上的投标案温柔着陆,挽救供应商近4000万元的中标合同得以履行

该品牌使用于涉外商务调解

某代理公司接受某供应商委托,代理参与设备供应招投标,中标后某主管部门通知应作废标处理。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邹蓉律师率领的调解团队就某公应商各工作流程与环节进行依法梳理及论证,并参与招标单位、某主管单位的座谈协调会。
       招标单位分管领导在会上宣布:他代表组织通知代理公司,请于会后次日自行书写废标申请书上传招投标内网,然后某主管单位根据申请下发废标决定书,强调这是唯一的路。

某主管单位分管领导接着介绍就代理公司的调查取证情况,罗列数条“事实”,并说明有证据证明某代理公司的行为违规违纪,也强调废标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邹蓉律师发言时说:“先就招标单位领导的“通知”发表观点,今天各单位就某供应商中标结果座谈,且各单位不是上下级关系,所以涉及不到以组织名义宣布或通知的问题,应是各方本着实事求是进行论证协商;再就某主管单位领导介绍代理公司违规违纪,这涉及代理行为是否有睱疵以及代理结果是否合法?不能仅为口头表述,请出示证据加以证明。

该主管单位领导说散会后回去整理材料。
       就这样在第一轮废标座谈会的交锋中,某代理公司在邹蓉律师的把控中绝地反弹、变被动为主动一一由被通知自行提交废标申请逆转为要求对方提供证据证明为什么要废标?
       会后第二天,某代理公司接到某招标单位电话,说只要同意废标,可以由原来的一条路变成两条路:增加同意其代理供应商参与新一轮招投标。
       邹蓉律师经过深刻分析,告诉某代理公司,这是良善信号也是危险信号:良善的理由是某主管单位对废标的底气不足、没有证据支持,如果投标行为违法违纪,废标岂由得代理公司同意与否?危险信号的理由:这是下套,让代理公司同意废标后继续代理新一轮投票,权利貌似没有丧失,其实这是没有约束力更没有保障的“承诺”,只是一张空头支票。

结论:坚持原则,不同意废标!见招拆招!
       果然,某主管部门作出孤注一掷的决定:下发废标决定书。
       邹蓉律师根据该决定书罗列的事实撰写“情况说明”,没有针尖对麦芒申请行政复议、进入漫漫诉讼长征路,而是晓之以理分析废标理由与依据,最后说,建议某主管部门自行纠错:撤销废标决定,这样不仅避免耗时耗力的疲劳诉讼,同时体现有错必纠的组织原则与作风。
       果然,某主管单位作出撤销废标决定,一桩箭在弦上、耗时耗力的投标风波圆满落幕!

作者邹蓉: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主任

民建贵州省直一支部主委

贵州省法学会企业法治与

发展研究会会长兼秘书长

垂询热线:18198629969

办公电话:0851-85966616

公众号:贵州贵阳思语律师邹蓉

地址:贵阳市文昌南路亨特国际4栋4楼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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